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9-07~2020-09-11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歷,法、商相關科系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三、熟稔Word、Execl。 |
工作項目 | 1、 公司登記及管理。 2、 動產擔保登記。 3、 園區土地租賃管理。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
聯絡E-Mail | aj4832@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者請先至「本分處網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本分處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甄選報名表】,填妥資料後,先以電子檔.E-mail至本分處人事室hsen@epza.gov.tw,郵件主旨 請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及「姓名」。 2.另應檢附資料(影本)請以A4直式規格紙張印製,依序裝訂如下: (1)本分處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 (2)最高學歷證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切結書 (5)個人自傳 (6)其他與工作項目相關證件(無者免附) 於109年9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經建行政類科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錄取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台幣34,916元(勞健保等依相關規定自付額部分需按月扣繳)。 5.本項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檢附之證件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審查不適合(未獲選參加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錄取者經通知依規定時間報到及簽約,逾期未報到並簽約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候補人員遞補。 6.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此次甄選結果得予從缺),,另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7.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 8.聯絡電話:04-26581215#682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