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0-07-31

徵才機關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0-07-28~2020-07-3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高中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或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3.熟悉一般電腦操作及電子公文系統者。
4.具溝通協調能力、刻苦耐勞、服務熱忱、工作積極認真、無不良習慣及服從上級指揮並能配合公餘時間、假日加班者。
5.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6.非軍公教警消等月退休人員。
7.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
8.本鄉鄉民者或具公立機關行政經歷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本所一般民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豐濱鄉(地址:97791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光豐路32號)或其他指派之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
(1)親自報名: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上班時間受理親自報名),請至本所人事室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郵寄報名: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以本所收件日期為準,逾期不受理報名。郵寄報名請寄97791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村幹事約僱職務代理人」。
2.應備文件(務必依本簡章規定表件填寫資料及備齊相關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件1:請至本所官網/公開徵才/下載切結書),並請務必於履歷上黏照片及填寫簡要自述。(2)切結書(附件2:請至本所官網/公開徵才/下載切結書)。(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5)本人最近1個月戶籍謄本。(6)相關經歷證明影本。(7)汽、機車駕照。(8)其他專長證照影本。以上文件請依序排列後於親自報名當日或郵寄報名時繳交,務必齊備(無則免附);如報名時未檢附各項應備文件(如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視為書面審查不合格,由應甄者自行負責。
3.遴用方式:
書面審查合格(必要時簽准面試),陳請鈞長勾選正備取人員。錄取之應徵者錄取均以電話通知後公告本所全球資訊網首頁,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錄取人員約110年3月底報到),惟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者,應自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
5.薪津待遇:
(1)國內外公私立高中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以約僱4等250薪點(新臺幣31,800元)按月支薪。
(2)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以約僱5等280薪點(新臺幣35,532元)按月支薪。
6.本案屬預估缺,需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在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如應徵者均不適任時,本所得予從缺,未盡事項,依相關法令辦理。
7.本職缺為本案第1次甄選。
8.聯絡電話:03-8791350分機221人事室李小姐,聯絡地址:97791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光豐路32號(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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