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8-11~2021-08-15 |
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學昆蟲、植物病理、植物醫學、農藝、園藝、森林、農化等相關科系學士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高考3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語言:通過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 4.具有植物防檢疫業務或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經驗1年以上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農藥殘留安全容許量標準及食品安全相關工作。 2.高風險農藥管理政策之擬定與執行。 3.農藥管理政策、法規、方案及計畫之擬訂與督導。 4.農藥管理相關國際事務方案之研訂與執行。 5.其他農藥管理相關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植物防疫組(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1樓) |
聯絡E-Mail | jill@mail.baphiq.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次甄審增列候補人員 1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機關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及上開證明文件資料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75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系及職稱,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2-23434236 洪小姐,有關業務問題,電洽02-23431487洪先生 。 六、本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