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徵求 技佐~2021-05-05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26~2021-05-05
資格條件 1.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人員普考以上或相當普考之特種考試四等以上相當類科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惟目前於警察機關服務者、現(離)職警察人員及具有警察官身分者除外。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4.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本總隊各項通訊設備規劃、管理、檢查、校正、維修保養、警用通訊裝備年度檢查之釐定及執行等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11號
聯絡E-Mail jillchen50221@mail.tcopp.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110年5月5日前),信封外並請註明應徵保安警察第三總隊技佐。
2.意者請依順序檢附下列證件(恕不退還,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表】(請註明聯絡人日、夜間聯絡電話)(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4)現職派令(5)現職銓敘審定函(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7)相關訓練進修資料。(以上資料除公務人員履歷表需正本外,其餘為影本)
3.上項資料經審符合者,通知面試(相關證件不齊全者,視為不符合),按面試成績擇優錄取1名,另視成績得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均無適當人選,本總隊得予以從缺。
4.聯絡電話:02-26668601轉2141(聯絡人: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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