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支薪(月薪約31175元)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0-10-30~2020-11-05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商學或管理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項目相當之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須具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預算、會計及統計相關業務。 2.辦理基層統計調查。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報名方式: 1、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09年10月30日~109年11月5日止,以郵寄方式及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2、應備證件:(1)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影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影本加註「與原件相符」及加蓋私章)。 3、郵寄地址:請逕寄臺中市大里區公所收,地址:41261臺中市大里區大新街36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佐理員職務代理人」(或親送本所收發室)。 其 他: 1、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到職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僱用迄日以請假人員確定分娩日後,報臺中市政府主計處修正核定日期為準),惟請假人員提前復職或僱用原因消滅,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2、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4〉24063979#331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