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9-13~2021-09-16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戶籍登記綜合受理。2、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0年9月16日前寄達桃園市國豐三街123號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二、本案職務係請假期間之約僱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依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0年11月19日止,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若僱用期間當事人銷假上班,應即自是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三、本項甄選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四、聯絡電話:03-3608880分機207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