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 徵求 臨時人員~2021-11-01

徵才機關 花蓮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人員依優勝順序擇優儲備若干名(性別不拘);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至下次甄選為止,於本會有進用需求時依序通知報到遞補。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1-10-29~2021-11-01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 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年滿 18 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 未曾受公務人員懲戒處分,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及酗酒習慣;注重行政倫理,能配合本會需要平日及休假日加班需求,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
(三) 無涉及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偵審中及受徒刑之宣判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或拘役、保安處分等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四) 迴避條款: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機關中應迴避任用」規定者。
(五) 具汽車駕照。
其他: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本職缺視實際需要擇優舉行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條件:
(一) 熟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打字每分鐘40字以上,社群網站編輯。
(二) 新聞稿撰寫、校對。
(三) 手機、相機拍攝傳輸;代表本會參與機關、團體等公關活動。
(四) 協助秘書室、議長室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等事項。
(五) 配合本會實際需求調整工作勤務。
工作地址 花蓮市府前路2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總務組組員高嘉隆,電話:(03)8226111轉123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