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12-29~2021-01-0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已銓敘薦任第八職等資格者。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督導本市區段徵收區計畫書報核及後續土地開發執行。 (二)協助督導本市區段徵收區私有土地徵收、公有土地撥用及抵價地分配作業。 (三)協助督導本市區段徵收區財務計畫擬定及執行。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403424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6樓)。 |
聯絡E-Mail | ruoling@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提供線上調閱履歷功能,於110年1月2日前以線上履歷應徵,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線上應徵本職缺,並確認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已維護完整履歷資料),逾期不受理。 聯絡電話:04-22170567 附註: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