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第二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20-02-11

徵才機關 高雄市三民區第二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0-02-07~2020-02-11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身心障礙人員。
二、須熟諳電腦操作,全民英檢通過者尤佳。
三、無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持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其他相關證件(如英檢相關證書、採購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
備註: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履歷表及證件資料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資格條件不符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各項資料如有偽造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工作項目 戶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468號9樓
聯絡E-Mail liz1007@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人事室包小姐;電話:07-385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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