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約折合新台幣34916元)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5-21~2020-05-2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從事文化資產相關業務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備office軟體及網頁基本操作能力者。 (三)具溝通能力且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8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及遺址保存區之規劃及修復工程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處(臺中市40247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
聯絡E-Mail | cde11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具有從事文化資產相關業務1年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本處外補職缺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 (四)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影本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面上註明應徵業務助理及聯絡電話號碼,於5月25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處人事江先生辦理報名。 二、其他: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9)年5月25日前檢附履歷表1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具有從事文化資產相關業務1年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身分證件影本等郵寄至本處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業務助理職務」字樣。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證明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僱用時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05江先生。 (公告有效時間:109年5月21日起至109年5月25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