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7等 |
職稱 | 約聘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0-12-11~2020-12-24 |
資格條件 | 一、具碩士以上學歷。 二、具出版品製作文字編輯與新聞撰稿能力;曾參與國家公園或其他保護區解說服務、史蹟保護及文化推廣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必要時需能配合工作需求派駐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或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現場工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解說與環境教育資料蒐集、編製及展示事項。 二、辦理環境教育活動之策劃、執行及遊客解說服務事項。 三、辦理解說及環境教育出版品及宣導品製作事項。 四、辦理新聞聯繫、生態旅遊、社區培力、特色產業等業務規劃與執行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備註:將視業務需求,必要時派駐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或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現場)。 |
聯絡E-Mail | smileca@cpa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附照片,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 2.最高學歷證件。3.其他資歷證明文件。4.依過去專長及經驗,試撰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水域遊憩活動安全宣導新聞稿。※說明:以上2至3證件請送影本,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相關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二、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室」收(81157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研究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7)3601898#1867 林小姐。本處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本處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本處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薪資標準:聘用七等一階328薪點(新臺幣40,901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