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1-05-21

徵才機關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1-05-07~2021-05-21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藝術史、美術設計、博物館學或相關系所學士級以上學歷;或非相關科系但具博物館展示現場實務工作經驗者(需附相關工作證明)。
(二) 熟練電腦文書作業如MS-Office(Word、Excel等)或其他專業軟體,具公務經驗及流暢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三) 熟悉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四) 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五) 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份情形。
(六)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南部院區展覽及展示設計行政作業,包括相關標案之履約管理。
(二) 協助辦理南部院區展覽及展示設計現場作業,包括現場管理與施工協調。
(三) 協助數位典藏資料整理及相關行政作業。
(四) 其他與展覽或典藏或展示設計相關之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應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0年5月2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依序檢附(1)應徵表格(2)履歷表(附照片)(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取得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處驗證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以掛號方式逕寄:「612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陳小姐 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信封註明「應徵南院處職務代理人」字樣,以郵戳為憑,或MAIL至cci 1112@npm.gov.tw信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二)、 應徵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博物館行政→行政服務→申請表單下載→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
(三)、 甄試及錄取公告程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將不另行通知,所寄書面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者,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本職缺屬育嬰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工作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聘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 本職缺月薪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至328薪點為區間(折合金額34,916元至40,9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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