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 |
職稱 | 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A610080)(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2-17~2022-02-2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身心障礙證明及輔具費用補助等社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資格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社會課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並於111年2月24日17:00下班前(不以郵戳為憑)將下列資料影本寄達或送達桃園市龜山區公所人事室收(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聯絡電話:03-3203711分機231): 1. 履歷表(請以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填寫,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相關證明、300字以上自傳)。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4. 本職缺月薪為27,434元(含自提勞健保、勞退等,屆時如有調整依實際核定薪點折合率計算為準),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原佔缺人員提前銷假、復職或代理原因消失(約為112年3月22日止)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缺係預估缺,如屆時原代理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5.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並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無適當人選亦得從缺,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