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徵求 駕駛~2025-06-30

徵才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1~2025-06-30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及待遇: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輪值勤務、公文遞送業務、配合職務調 動及其他交辦事項;薪資待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相關規定辦理(每月薪資33,980~38,110元);加班費核實計算發給。
工作地址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
聯絡E-Mail wang1226@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6月3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本署服務中心收文(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或本署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正面半身光面照片(附件一)。
 2.檢附文件:(1)公立醫院體檢表、(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影本、(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6)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7)其他專業證照(無則
   免)。報名文件均應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
(三)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經甄選錄取 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 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備取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
(四)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自本署網站(http://www.tnc.moj.gov.tw)下 載空白履歷表、甄選簡章等文件。
(五)聯絡人:本署總務科王萬章先生,電話:06-2959731#6105,傳真:06-297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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