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03~2023-07-13 |
資格條件 |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
工作項目 | 辦理水利工程業務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市公園路1段409號(本府水利資源處) |
聯絡E-Mail | ialing@email.ch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個人大頭照、 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水利資源處聯絡人:李小姐,(04)7532612。 6.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黃小姐(04)7531424。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