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文獻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26~2025-10-13 |
| 資格條件 | ⼀、公務⼈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出納、財產管理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四、具綜合⾏政職系任⽤資格,經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以上之⼈員。 五、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8條不得任⽤情形。 六、熟諳Excel、Word 電腦軟體操作與公文文書處理能⼒。 |
| 工作項目 | ⼀、財產管理。 ⼆、出納業務。 三、公文函稿監印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段174之1號 |
| 聯絡E-Mail | tg9022@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式辦理,請於公告截⽌⽇(114年10⽉13⽇)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1.現職派令。2.最近⼀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學歷證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語⾔能⼒檢定證明(無則免附)。逾期或上傳資料不⿑者,恕不受理;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擇期通知甄試,經通知無法參加⾯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如無適當⼈選,得從缺。 三、聯絡⼈:林⼩姐,電話:02-27208889轉3590;⼯作內容詢問請電洽臺北市立文獻館陳組⻑,電話02-23115355分機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