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4-23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經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最近5年內考績至少3年列甲等。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限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辦理訓練進修、各類活動工作3年以上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訓練進修相關事宜。 二、親子活動、慶典活動、未婚聯誼等活動相關事宜。 三、出國及赴大陸計畫、選送出國專題研究相關事宜。 四、社團管理、專書閱讀、特約商店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係占本局機關缺派人事室服務) |
工作地址 | 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
聯絡E-Mail | yhwu@r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3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完整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聯絡人及電話:吳小姐:(02)80723333轉8515。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甄選後未錄取者,亦不另函通知。 四、本次甄選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