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月薪32,425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7~2023-07-26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寫作能力。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專案稽查計畫之規劃擬定、追蹤考核及執行。 2、環境稽查行政支援工作之規劃及執行。 3、環保公害糾紛事件之鑑定、追蹤、補償、協調及申訴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報名相關資料於112年7月26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環保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稽查科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技佐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成績未達8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1、 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請於本徵才公告「職缺相關附件」處下載使用。 2、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詳述歷次服務機關、職稱、工作項目內容及起迄日期)。 6、相關專業證照影本。 7、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報名表等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倘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者,視同不合格處理。 三、報名者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變造或虛偽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面試;於甄選完竣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僱用期限自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2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電話:03-9907755分機560黃主任或分機160胡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