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8~2025-08-04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二、學經歷具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或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具擬任工作能力,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社工人員訓練制度:制度研擬、執行、檢討;輔導縣市推動;資料彙整與分析。 二、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共通性基礎課程計畫:規劃、執行;跨部會、司署及講師協調與共識。 三、辦理社福人員勞動權益制度:執行、檢討;案件調查、處理;研究與發展。 四、統籌勞動權益平台資料庫:建置、管理與維護;定期調查、分析相關統計資料,並據以研擬政策或方案。 五、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相關管制與督導檢核資料填報、國會業務聯絡及相關管制作業。 六、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臨時新增方案與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聯絡E-Mail | mpsheng26@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並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8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五、支報酬:360薪點至424薪點(新臺幣50,076元至58,978元),自360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五、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六、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14、胡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650、劉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