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13~2025-08-21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3、 符合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各款規定情事之一者。 5、 本職務預計於114年9月16日出缺,於職務出缺日起無限制調任情事。 6、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1、國稅稽徵業務。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 |
聯絡E-Mail | nh20346@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系統)。 1、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該系統。 2、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若資料提供不實,後果當事人自行負責):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二) 報名資料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徵選視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分局得予從缺。 (四) 連絡電話:(03)5585700分機701戴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