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6~2025-09-26 |
資格條件 | 職稱:組員(職務編號A150050)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需具身心障礙手冊。 |
工作項目 | (一)公文收發、檔案管理及財產管理。 (二)協辦研考業務及庶務管理。 (三)協辦出納及零用金業務。 (四)協助音樂會演出工作。 (五)其他交辦事項。 ※本團得視身障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暨工作限制,配合調整工作內容。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並須配合團務需求,至外地出差(本團得視身障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暨工作限制,配合調整出差)。 |
聯絡E-Mail | p133@ntso.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職務編號A150050)採線上報名,請於9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其中務必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自傳)」中陳述上列工作項目或本身所具備之學經歷專長等相關經驗(如收發、檔管、研考、出納等業務項目與內容)。另將下列資料一併上傳至報名系統: 1、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其他證照或合格證書(如採購證照、英檢、促參證照等,無則免附)。 2、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無則免附。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團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 2、正取人員將由本團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 3、報名人員所提供之相關人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不實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消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所涉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電郵p133@ntso.gov.tw,或電洽本團人事室(04)23332133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