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9-26

徵才機關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9-22~2025-09-26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中職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需檢附相關經歷證明)。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規定之情事。
(三) 本鄉鄉民,具土木工程相關學經歷者尤佳。
(四) 品行良好、刻苦耐勞、服從指揮,並能於下班時間加班或配合鄉公所活動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所建設課或其他課室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聯絡E-Mail muskakamuse@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徵才機關: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一、職  稱:約僱人員(土木工程職系技士A620020職缺之職務代理人)
二、職等報酬: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9,564元(依照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
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
三、名  額:1名
四、性  別:不限
五、工 作 地: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六、報名期間:自114年9月22日起至同年9月26日下午4時30分止
(不以郵戳為憑,以實際送達本所收發室為準)
一、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中職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需檢附相關經歷證明)。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規定之情事。
(三) 本鄉鄉民,具土木工程相關學經歷者尤佳。
(四) 品行良好、刻苦耐勞、服從指揮,並能於下班時間加班或配合鄉公所活動者。
八、工作項目:(一)辦理本所建設課或其他課室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僱用期間:自114年10月1日(或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十、報名方式:
(一)檢附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簡歷表。
3、切結書。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各1份。
(二)以上書面資料(請註明甄選建設課職務代理)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亦可):974花蓮縣壽豐鄉公所人事室收(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星期六、日及例假日、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十一、備註:
(一)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二) 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視訊甄試。
(三) 錄取名單由本所正式通知,並公布於花蓮縣壽豐鄉公所全球資訊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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