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案人員(職代E62023001)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5~2025-05-0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熟悉MS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 尤佳。 3.具耐心善於人際溝通與協調,具社會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1.六歲以下系統管理:進行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個案管理平台篩案、造冊、派案及個案紀錄彙整建檔工作。2.兒少生活扶助專案關懷訪視服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6320張社工師)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該計畫如延續,其聘期預估至116年4月29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復職則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待遇:月薪34,000元。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
聯絡E-Mail | 1005717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4年5月2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兒少科約用人員(職代E62023001)」),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5.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