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企劃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4-29 |
資格條件 | 一、學經歷(至少符合一項):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公共衛生、醫學、藥學、生命科學、醫管或護理等相關科系學士學位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公共衛生、醫學、藥學、生命科學、醫管或護理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領有護理師、公共衛生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相關證照。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 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預防接種業務及傳染病社區防疫、個案追蹤管理、衛教、疫情調查及傳染病防治之企劃、統計及分析等工作。 二、企劃與執行提高社區民眾預防疫病的能力、縮短社區傳染病個案發現及處置時間。 三、推動執行本市公共衛生業務衛生計畫。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3樓) |
聯絡E-Mail | cz297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4年4月29日(星期二)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將相關文件資料【(1)學歷證明文件影本(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3)專業證書正反面影本,如護理師、公共衛生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相關證照(4)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單一電子檔上傳;或將前開相關資料電子檔email至cz2973@gov.taipei『主旨請註明應徵約聘企劃師』,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掃描不清楚不易辨識者,視為證件不齊全。另如提供不實或遺漏以上資料,概由當事人負責,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其他說明: (1)初審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14年5月1日(四)下午7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bthc.gov.taipei/,恕不另行通知。 (2)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辦理續聘(僱)或解聘(僱)事宜,又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 ※備註: 1.甄選日期及方式:暫定於114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10點30分舉行面試,屆時以正式公告為準。 2.甄選地點: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2樓會議室。 3.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甄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說,違者將不予考慮。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統計圖表製作能力,能配合加班、輪班及職務作機動調整者尤佳。 6.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7.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8261026轉7231吳組長,其餘事項請洽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7145分機人事室羅先生。 8.本職缺為預估缺訂於114年5月29日出缺。 9.待遇:新臺幣44,280元至48,600元,(新進人員需自44,280元起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