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羅東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7~2025-04-06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調任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都市計畫相關業務、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核發。 2、業管徵收、撥用、捐贈等土地管理業務。 3、都市計畫樁位清理補建、受贈道路用地等管理業務。 4、公寓大廈管理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羅東鎮公所(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3號) |
聯絡E-Mail | chenya@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4年4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或「人事服務網」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資料是否完整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完整上傳。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本職缺正取1名(預估缺),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4、連絡電話:03-9545102分機301,聯絡人:人事室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