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徵求 外國人諮詢服務人員 (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2025-04-1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外國人諮詢服務人員 (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3-24~2025-04-11
資格條件 一、具有合法工作權之人士。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國外畢業證書需先經臺灣駐外辦事處認證。
三、精通中文,會英語或Tagalog尤佳。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五、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如在職證明書、工作證明書等,不接受勞保投保紀錄)。
工作項目 辦理假日休閒活動、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表及基本資績表,請含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
請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下載查看。https://lhrb.tycg.gov.tw/News.aspx?n=4962&sms=10466
二、僱用期間:通知到職日起至114年10月23日止(若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申請復職,屆時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解職),如因經費來源中止或考核未達續僱標準,則不予續僱。
三、相關合法工作權之證件(如係本國國民應附身分證)。
四、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國外學歷需經教育部承認,國外畢業證書需經臺灣駐外辦事處認證並附中譯本)。
五、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如在職證明書、工作證明書等,不接受勞保投保紀錄)。
六、請於114年4月11日前(本局收件日期為憑),掛號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黃先生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跨國勞動事務科約用人員(外國人諮詢服務人員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除履歷表須正本外,餘均為影本,並以A4大小列印,並依序由上而下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平放裝入信封內),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七、工作報酬:薪資37,935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
八、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於本局公告錄取名單,候補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九、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黃先生,03-332823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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