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3-07-25~2023-07-31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 |
| 工作項目 | 1、資訊業務。 2、研考業務。 3、志工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 |
| 聯絡E-Mail | 30197@ems.hc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訓練證明影本,於112年7月31日前以掛號寄達(郵戳為憑)或親送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新竹市北區區公所人事室賴小姐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新竹市北區區公所約僱人員職務甄試】。 二、本職缺僱用期間為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5月6日止,薪資為每月暫支薪36,316元整。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電話:(03)5152525轉171賴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