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7~2023-08-03 |
資格條件 | (一) 具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 (三) 工作積極認真、服務態度良好,具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不動產登記案件登簿、校對及地價資料之登錄、校對。 (二) 公文承辦。 (三) 輪值實價登錄、全功能櫃檯。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 |
聯絡E-Mail | a1605052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或電子郵件不予受理),並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後職務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明文件影本。)電子檔e-mail至a16050520@gov.taipei (紙本不予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課員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遲到者視為放棄,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正取1名,候補1名(得採不足額錄取),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聯絡電話:02-25022881轉505,承辦人劉小姐。詳細工作內容請洽地籍資料課胡課長02-25022881轉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