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6-2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6,3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16~2023-06-2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會計相關科系尤佳。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廠會計月報,記帳憑證之編製、銷毀、文山區回饋管委會等經費核銷支用程序之審核,歲入類案件審核、監標等事項。
2.辦理概預算資料之編製。
3.審計查核、財務查核,內控查核、相關案件彙總等業務。
4.會計室公文種子人員、資訊幹事、會計系統等事宜。
5.懸帳會議、配合財產物品監盤。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位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斜對面長頸鹿煙囪附近;北二高萬芳交流道下,左轉約300公尺後,請於木柵路5段43巷進入後,上坡約200公尺右轉即達)
聯絡E-Mail ft-52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2年6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廠得直接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朱小姐,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06。
(二)初審合格者擇期安排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予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本職缺為申請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職代,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約至112年10月下旬)。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待遇:月支報酬280薪點(約36,3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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