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5-12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05~2023-05-12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人文藝術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2. 喜愛表演藝術,具活動企劃執行,或藝術相關領域工作經歷尤佳。
3. 品德操守良好,態度積極,勇於任事。
4. 須配合活動加班。
5. 嫻熟電腦文書作業、熟諳公文製作與政府採購作業者尤佳。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樹林藝文中心演出相關服務及規劃。
2. 協助辧理演藝活動或年度大型專案等業務規劃及執行。
3. 協助樹林藝文中心營運相關庶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02)2682-0035分機18黃小姐。
工作地址 樹林藝文中心(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8號)
聯絡E-Mail as6946@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12年5月12日前寄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藝術展演科職務代理人」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其應徵資料恕不寄還;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3.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
4.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 葉小姐 收。
5.檢送以下資料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Email投件者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路徑:「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勿附相片」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國外學歷依「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第5條」規定,需提供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4)相關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6.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
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7.以約僱人員3等22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28,5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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