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助理專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8~2025-05-15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具有自然科學、工程、科技領域學習背景,及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尤佳。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三、對於運用科教館展場空間進行科學導覽、演示與教與活動有溝通能力、親和力,有良好的耐壓能力,對於接待團體與散客有熱忱與相關服務經驗尤佳。 四、具有外文能力導覽能力尤佳。(英文或其他第二外語) 五、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能學習或具有展品基本動手維護保養與操作能力。 七、具全齡教育活動企劃及與團隊或志工共同合作之教學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展區展品解說、演示規劃執行。 二、展場教育活動規劃執行。 三、對於運用科教館展場空間進行科學導覽、演示與教與活動有溝通能力、親和力,有良好的耐壓能力,對於接待團體與散客有熱忱與相關服務經驗尤佳。 四、具有外文能力導覽能力尤佳。(英文或其他第二外語) 五、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能學習或具有展品基本動手維護保養與操作能力。 七、具全齡教育活動企劃及與團隊或志工共同合作之教學經驗尤佳。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
聯絡E-Mail | tsaofeng_hsieh@mail.nts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 請請於114年5月15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自僱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將由本館逕予銷毀,恕不退還。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六、薪資:助理專員第一階(新臺幣35,120元)。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八、聯絡電話:02-6610-1234分機1560相關問題請洽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