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3-05-22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5-16~2023-05-22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7樓(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聯絡E-Mail sfen56@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本(112)年5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件,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掛號郵寄至【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7樓,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人事管理員收】辦理報名(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7007或17310朱小姐),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職務代理人」:
(一)報名表(如附加檔或請自行至臺中市政府首頁/熱門公告/徵才公告【http://www.taichung.gov.tw/】下載繕打)。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三)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視需要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談。
四、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內。
其他:
一、核薪方式:約僱5等280薪點(36,316元),未滿一個月者,按在職日數比例計算,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二、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2年6月10日止,倘約僱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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