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徵求 暫僱6等人員~2023-05-09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暫僱6等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26~2023-05-09
資格條件 1、具有以下所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都市計畫、景觀環境、地政、不動產估價等相關學系畢業。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半年以上者。
2、學習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具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都市計畫、都市更新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2樓
聯絡E-Mail AM2806@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送資格文件:
(一)最高學歷證件。
(二)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包括擔任工作之經驗及自我推薦),請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另甄選報名表併請e-mail至AM2806@ms.ntpc.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暫僱六等)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
(五)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包含原服務機構開具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聘用者,逕予解聘,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備齊所列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謝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暫僱六等甄試」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如以事求人網路投件應徵職缺請將相關證明文件上傳。
三、甄試:由本處就符合公告資格條件者,第一階段採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惟視當日面試人數及實際狀況,再擇優通知參加第三階段複試(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資郵票)俾利郵寄。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僱用有關規定辦理。本次甄選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五、備註:
(一)聯絡人:都市更新處人事室謝小姐。
(二)電話:02-29506206#212
(三)電子信箱:AM2806@ms.ntpc.gov.tw
(四)本職缺以312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40,466元,另須負擔勞保、健保自付部分。
(五)僱用期限:
1、實際到職日至自行辭職、計畫結束或機關資遣時止。
2、於每年年終評量其服務績效,並作為續聘僱或終止契約之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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