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第二次延長公告)~2023-06-19

徵才機關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第二次延長公告)
職系
名額 1(得視需要增列備取)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6-07~2023-06-1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農業技術類科相關業務。(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5號
聯絡E-Mail wenchanghhsu@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職等報酬: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6,932元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19日止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影本各1份郵寄(應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人事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5號,聯絡電話: 03-8225135分機125)。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二)最高學歷證件(三)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聘用公文者,撤銷該公文。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備註:
(一)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面試。
(二)錄取名單由本所正式通知,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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