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徵求 護理師~2025-12-31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20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3-13~2025-12-31
資格條件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例如:護理、護理管理、長期照護)畢業。
二、現職公職人員並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工作經歷(符合其中一項者)
(一)需符合下面其中一項:
1、醫學中心臨床經驗年資滿8年以上。
2、區域教學醫院臨床經驗年資滿12年(含)以上。
3、如為學校護理老師,其授課年資需15年以上。
(二)需通過台灣護理學會N3(含)以上個案審查。
工作項目 1、護理護理科業務需輪值三班,由本院視工作需要調派臨床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4641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188號
聯絡E-Mail person@hct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履歷資料:「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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