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4-21

徵才機關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11~2023-04-21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學歷,並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須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或其他相當等級之英文檢定(請檢附證明)。
三、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Microsoft電腦文書作業軟體,並具有寫作能力。
四、主動積極、思慮縝密,善溝通協調,具抗壓性。
五、具備下列資經歷及能力尤佳:
(一)碩士學歷。
(二)具處理經貿業務經驗,曾任職公職機關者。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雙邊經貿業務及會議籌辦事宜。
二、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線上報名並同時上傳報名文件。
(一)本局「職缺報名甄選系統」:https://pmewebo.trade.gov.tw/
(二)所需報名文件:
1.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報名系統左側表單下載區下載填妥並親筆簽名後上傳。
2.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3.工作經歷證明:
(1)服務證明或在職證明、離職證明(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工作起訖日期等)。
(2)勞工保險異動(前項服務證明等如不易取得,可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下載勞保異動,僅做為佐證服務機構及工作起訖日期)。
4.英語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5.其他外語檢定或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核,否則視同未具該項資格,填寫不實或偽造得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資經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本職缺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本局其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務出缺時亦得優先進用;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布於本局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聘僱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甄試方式:面(口)試(含英文口試)及筆試(英文能力測驗)。
(四)工作期間:本職務為一年一僱,初次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僱。
(五)工作報酬:錄取人員每月按300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新臺幣38,91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自提金額)。
三、聯絡方式:電話02-23977457人事室林秘書,email:Lynn@trade.gov.tw(相關問題洽詢聯繫使用,請勿電郵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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