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6~2025-05-12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含以上)同等學歷畢業。 (二)需熟悉會計學、政府會計等知識,並具審辨判斷之能力及熟諳電腦等專業技能。 (三)具公務或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有則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協助本局辦理會計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於114年5月12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地政局(4034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9樓,電話:04-22218558分機63851),逾期不受理。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職務代理人」。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附註: (一)應徵人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遇缺依序遞補。 (三)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