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至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5~2025-03-1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具小客車(以上)及機車駕照,且須配合輪值夜間及假日班。 |
工作項目 | 1.環保公害稽查業務。 2.受理陳情報案。 3.其他公害陳情專案業務。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位於各稽查分隊(板橋區、新店區、汐止區、蘆洲區、樹林區、淡水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並務必於報名表及信封註明應徵職務為環保稽查科科員(請假)約僱職務代理人)、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報名日期:民國114年3月5日至114年3月11日止。 3.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徵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徵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5.聯絡人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3連小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請假人員復職前一日止(約至114年7月)。 7.薪資標準: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37,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