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管理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5~2025-06-1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 6 職等以上之合格實授,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情事。 三、富溝通協調、解決問題的能力及服務熱忱,具資訊安全證照者尤佳。 四、具辦理採購相關經驗或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負責本局資訊系統之設計與開發建置。 二、辦理資訊管理有關之採購、履約管理、資訊預算編列等業務及資通安全相關業務。 三、協辦本局採購案件招標、議價及決標等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
聯絡E-Mail | nchip0102@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 6 月 12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填寫「簡要自述」或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網站。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五)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61662侯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