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5~2025-12-05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者。 2.具政府機關2年以上經驗者,具財產管理實務、設備設施修繕採購經驗者尤佳。 3.熟諳OFFICE套裝軟體及網路系統等處理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財產、物品管理及廢品處理。 2.小額採購暨履約管理。 3.建築及園區設施安全監測、巡檢及維護。 4.其他與博物館業務有關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2月31日後出缺)意者請於114年12月5日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分別以紙本及電子郵件寄送本館,電郵請寄至chi211@nmth.gov.tw,紙本請以掛號郵寄至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1段250號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秘書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郵件及信封請加註應徵「秘書室約用人員」職缺,需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 履歷表正本,請至本館官網首頁「下載專區」下載本館應徵人員簡歷表。 (二) 應徵人員名冊,請至本館官網首頁「下載專區」下載。 (三) 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證件影本。 (四) 相關工作實績證明文件(離職或服務證明,與其他得以證明工作著有成績及工作經驗之文件等)。 (五) 其他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英文檢定證書、採購證照、專業檢定證照影本等,如有相關資格請附證明文件;如無免附)。 二、其他說明: (一) 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二) 紙本與電子郵件寄送需二者兼具,缺一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本應徵職務為約用人員,僱用起始時間自錄取人員報到日起,各年度依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僱。 (五) 本項薪資依本館約用人員酬金標準表核支,學士畢業者月薪支核新臺幣3萬6,861元,碩士畢業者月薪支核新臺幣4萬19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