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4~2025-12-15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具有出缺職務法定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本所任職情事。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一、代辦其他課室工程事項。 二、土木、水利等公共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三、都市計畫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臺中市梧棲區中和街66號)。 |
| 聯絡E-Mail | k220233@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 檢具文件: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現職派令。 (4) 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 身分證正反面。 (6) 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7) 如具有身障手冊或採購證書亦請附上。 (8) 其他證明文件。 3. 非現職人員,比照前開現職人員附之資料,連同履歷表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於公告期限內掛號郵寄送達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人事室。(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4. 未附證件或缺漏證件者不再通知補件,視為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5. 聯絡方式:報名事宜請洽人事室李主任,電話:04-26564311轉230,工作內容請洽農建課林課長,電話:04-26564311轉140。 6. 備註: (1)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各項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 本職缺除擇優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侯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