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徵求 臺南市殯葬管理所會計員~2023-05-18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臺南市殯葬管理所會計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3-05-09~2023-05-18
資格條件 1.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政府採購法及主計法規。
工作項目 綜理會計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南市南區國民路268號
聯絡E-Mail wyt0722@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為外補;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需有大頭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最近五年訓練資料,於報名時寄送excel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三)獲薦送參加主計總處101年度起舉辦之會(統)計養成訓練班、幹部培育班者,請檢附參加受訓之文件,於報名時上傳PDF檔。
(四)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臺南市政府主計處吳專員,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1506。
※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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