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30~2023-02-04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三、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含)以上。 四、現缺 : 無限制調任情事。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六、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各款情事之一者。 七、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0號 |
聯絡E-Mail | nh19128@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該系統(缺件視為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 (二)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 (初審不合格恕不另行通知) 。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若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339-6511分機401梁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