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人員(大提琴團員職代)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99-跨縣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19~2022-08-24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不得應試。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取得證書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四)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及28條第1項第2至第9款規定情事。 |
工作項目 | 擔任演奏會演奏工作及音樂教育推廣相關工作。 |
工作地址 | 41341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需配合本團行程出差) |
聯絡E-Mail | zenshi@ntso.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參加甄選人員採紙本掛號或親送報名文件,請於本團官方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報名文件及管弦樂曲片段,填妥資料並檢附學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後,送至「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始予受理。 (二)有關報名與甄選流程等行政相關問題,請電郵zenshi@ntso.gov.tw,或電洽本團人事室(04)23332133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