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7~2023-01-15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5.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 6.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
工作項目 | 1.研考、文書、印信典守。 2.議員案件彙整業務。 3.10萬元以上之採購預算管制會議案件列管。 4.廠務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11404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地理位置圖及公車指南請參閱本廠網站說明。 |
聯絡E-Mail | kg963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2年1月15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請勿寄送紙本(現職人員請務必至前述系統線上應徵)。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逾期報名或現職人員未以前開系統報名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洽詢電話:02- 27961833轉230丁組長(業務相關)或343陳小姐(徵才作業相關)。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