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留職停薪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2-12-22~2022-12-26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1年12月26日前,檢具: 1.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連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提供查驗身分用)、4.相關工作證明。掛號郵寄[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 信義鄉公所人事室全先生收 ],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育嬰留職停薪約僱人員職缺)。 (二)備註: 1.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錄取者之應徵者資料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約至112年12月1日) 3.薪資待遇:25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35,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