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7~2023-03-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陞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處公墓遷葬相關業務。 二、公墓、納骨塔場地設施使用費之收繳核銷。 三、各區公墓、納骨塔人員之管理。 四、業務助理薪資、保險等事項。 五、人民陳情案之處理。 六、其他長官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請將報名表(請至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現職派令、最近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國民身分證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等資料,以上皆為影本並簽名加蓋與正本無訛章,依序掃描成一個檔案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 |
聯絡E-Mail | iting80@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造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四、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聯絡方式:07-3816316#601(人事室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