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15~2023-03-2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薦任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人員高員級升資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省道台63、台74、台76線公路、橋梁、隧道維護養護及設計監造施工與災害搶修等。 二、路容景觀及新建工程設計與監造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處員林工務段(彰化縣員林市林厝里員南路205號) |
聯絡E-Mail | hellen@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另請上傳下列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簡要自述內依時間先後詳述工作經歷並簽名)。(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書。(四)現職派令及最近3年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六)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聯絡人及電話:邱小姐(04)23715030#523。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項甄選正取1名,另得視需要每職缺增列備取1-2名,備取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