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3-01-31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六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3-01-11~2023-01-31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規定者,不限性別、年齡,惟屆滿65歲人員不予進用: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 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2) 國內外大學以上畜產或動物科學、獸醫等相關學系畢業。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具相關工作經驗者請檢附佐證資料。

*請詳閱簡章內容。簡章內容如有變更,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工作項目 1、 執行畜禽試驗計畫資料收集及採樣分析等工作。
2、 飼料管線、孵化室及畜禽舍管理。
3、 協助產業輔導。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請詳閱簡章內容。簡章內容如有變更,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工作地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拓農路80號) *請詳閱簡章內容。簡章內容如有變更,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簡章暨報名表:請逕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站 (https://www.tlri.gov.tw)求才公告項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二、報名日期:甄選公告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1. 採親送或限時掛號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
2. 請於信封上及報名表載明112年度聘用職務代理人甄選,未註明者恕不受理。
四、報名郵寄地點:應試者應於112年1月31日17時前,親送或以限時掛號送達521051彰化縣北斗鎮拓農路80號人事室。如因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試者自負。
五、報名應繳表件:
繳交各項表件時,依序放置並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交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翻譯(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就學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書(內容應含入出境國家),及本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繳附教育部採認之文件影本。
(四)其他文件(如切結書,汽、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應貼妥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請勿用生活照)。
(二)切結書(詳附表)。應試者請審慎評估本身身體狀況,無心臟病、高血壓、氣喘、呼吸循環系統方面的疾病或其他不適合從事勞動方面的原因,並應充分了解本次甄選所需的體能要求及對工作的安全性。應試者應切結無上述狀況且能勝任本甄選,若在甄選前、中、後有意外(傷病、殘廢或死亡)發生,願意自行負責;報名時未繳交切結書者不得應試。
(三)報名表件填妥後,須詳細核對應填各欄及應繳各件是否確無遺漏或錯誤,然後依序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其他證明文件(如汽、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影本),由上而下整理齊全,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切勿用訂書機),平整裝入A4信封內(請勿摺疊),於報名截止日前親送或以限時掛號送達。如因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試者自負。為確保個人權益,寄件前請確實檢查填寫、應試資格證件是否繳交及相片是否黏貼。另為利連絡,請詳實填寫112年7月底前不致變更之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手機號碼、E-mail。
(四)補件程序:應繳資料不全者,由本場人事室以簡訊(或電話、E-mail)告知應補件項目,應試者應於通知後24小時內以傳真方式補件,並主動來電確認,始完成報名補件手續,逾時未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應試者不得異議。
(五)應試者繳交資料須清晰可辨,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審核後,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試者應負法律責任,於甄選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予以扣考;於甄選完畢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進用後發現者,予以解聘。
(六)資格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

*請詳閱簡章內容。簡章內容如有變更,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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