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2-08-05~2022-08-08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學歷以上,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及格,並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綜合行政職系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最近5年年終考績考列甲等。 (三) 具民意機關工作經驗。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議會(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64號)。 |
聯絡E-Mail | emily@mail.ch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符合前列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1)年8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自傳不得空白(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會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或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會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 (三)本會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或書面審查,錄取正取1名,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平日上班時間請洽:(04)7222125-1181 莊小姐。 |